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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揭榜挂帅”后补助政策实施细则
2023年04月18日 16:36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审核人: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组发〔2022〕16号)政策原文:发挥好现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对运行管理完善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按其服务效能,市级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扶持。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为在淄博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服务目标,具备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所服务的行业为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

(三)服务对象以中小微企业为主,提供研发设计、试验试制、检验检测、设备共享、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成果转化、技术和人才培训等公共技术支持服务;

(四)实际运作一年以上,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科研仪器、检测设备,公共服务场地不少于5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300万元以上;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对小微企业服务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

(六)采用市场化运作,财务收支状况良好,服务功能完善,服务业绩突出,上年度服务企业数不少于100家或服务项目不少于200次;

(七)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诚信、守法,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小微企业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二、申报材料

(一)《淄博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淄博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助申请报告;

(三)相关附件材料,包括法人单位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主要服务设施、软件或仪器设备清单(需逐一列明设备名称、单位、数量、用途简要说明等),平台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和技术设备、软件等固定资产投入财务支出凭证(复印件),管理制度文件、服务流程文件、收费标准,上年度平台服务企业汇总表(需逐一列明企业名称、服务内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认证的资质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开展相关服务活动的场景照片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市科技部门5月份下发申报通知,各平台填写《淄博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申请表》连同附件材料一并向注册地所在区县科技部门提出申请,区县科技部门初审后,推荐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申请补助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和服务绩效情况进行评审,30个工作日内确定补助名单。

责任科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联系电话:0533-318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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