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处关于申报2026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9日 16:32   点击量:[]

各系院,各处室:

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该课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科研项目应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任务要求,主要在艺术创作、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推广、文物保护利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研究。申报的课题既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又要突出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力争形成有效的政策措施,为文旅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申报人根据《2026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予以申报,可对选题略作调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需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推荐。

(三)申报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仅限从学校申报课题,不接收个人申报。

(五)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项目;要保证申报内容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者,经查实后,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作撤销处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六)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的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的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课题组(含负责人)最多不超过5人。

(七)正在承担厅级及以上文旅研究课题且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本年度课题负责人及成员申报。

(八)无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得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

三、相关说明

(一)课题经费由课题组自筹,立项课题学校按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给予一定资助。

(二)项目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结项条件

课题结项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阶段性研究成果:须在省级期刊发表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1篇;

2.结项成果:不少于20000字的研究报告,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成果说明及政策建议(主要包括:项目预期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成果研究内容及方法的创新程度、突出特色;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效益;政策建议;成果存在的不足或欠缺,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等)。

(四)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课题研究成果有免费使用权,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课题项目将纳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成果库》。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论证活页》(附件3)。

(二)申报人所在系院(处室)按以下要求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发送到科研处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要求:

1.申报书、活页均提交word版材料。

2.每个课题的申报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文件夹中申请书命名为“申报人姓名+申请书+课题名称”,文件夹中活页命名为“活页+课题名称”。

(三)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6月22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科研处(图文信息大楼918室)

联 系 人:虞 湛

联系电话:6819748、15069354868

申报材料报送邮箱:yuzhan1@sdlivc.edu.cn(企微邮箱)


附件:1.2026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课题申报书

3.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活页



科研处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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