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届淄博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等级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6:24 点击量:[]
各系院,各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十届淄博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淄科认发〔2026〕1号)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对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促进作用的自然科学领域的创新成果,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技术以及科技创新性的学术论文、专著、技术论证报告等,并于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期间在省级以上正式科技期刊上全文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报送并交流过的学术成果(须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均在认定范围,时间以期刊发表的时间为准。技术工作总结、试验报告、资料汇编、产品和项目的设计方案、技术说明等不属于认定范围。
二、申报和初评程序
1.申报人须为学术成果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无学术不端,作者不在本市工作的不得申报,数量最多不超过两篇,同一成果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2.科研处根据《淄博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等级认定(试行)办法》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并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淄博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用A4号纸双面复印,勿附页或粘贴,外文成果申报时请在题目后译成标准中文。
2.成果发表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包括论文发表、交流及被引用的检索查重证明材料)。成果发表的原件复印时按:①封面;②刊物版权面;③全部目录并在相应的目录上予以标示;④全文(勿拼接);⑤论文检索及查重报告的顺序装订成册。淄博市科学技术信息服务中心为本次成果认定提供免费查重服务,详见《免费查重服务说明》(附件2)。
3.每一成果的申报材料装一个档案袋,打印好袋签(附件3)贴在档案袋正面,编号不填。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于4月30日前将装有所有申报材料的档案袋交至科研处,逾期不再接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科研处(图文信息大楼918室)
联 系 人:虞 湛
联系电话:6819748、15069354868
附件:
1.淄博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等级认定申报表
2.免费查重服务说明
3.袋签
科研处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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