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淄博市科普专家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6:12 点击量:[]
根据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淄博市科普专家工作室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该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领衔专家须在相应领域具有较高权威和影响力,热心科普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政治素质高。
(二)具有开展科普工作的专、兼职队伍,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6人,具备独立开展科普活动能力。
(三)有相应内部管理制度,建有完善科普资源生产、服务基层、媒体传播机制等。
(四)具有开展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场所等必备的保障条件,能利用本学术领域科研场所、重点实验室、重要科研设施设备等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加强与媒体合作,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科普活动。
(五)能够产出适于传播的科普作品,同时建有新媒体公众号等自身传播渠道。在科普创作、科学传播等方面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二、有关要求
(一)鼓励各级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优秀科技工作者、最美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等知名专家领衔组建工作室;鼓励获批市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的负责人积极申报;鼓励近三年在山东省科普创作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积极申报;鼓励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积极申报。
(二)请申请人认真填写《淄博市科普专家工作室申报书》(附件1),认真学习《淄博市科普专家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附件2)。工作室认定期为3年,工作室名称一般为:(1)专家姓名+专业领域+科普工作室;(2)团队(团队所在单位)+科普工作室。请申请人于2024年1月2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稿及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稿(A4纸双面打印)一份交到科研处,申报书电子稿通过企业微信邮箱发送给虞湛老师。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
联 系 人:虞湛
联系电话:6819748 15069354868
附件:1. 淄博市科普专家工作室申报书
2. 淄博市科普专家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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