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校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1:18   点击量:[]

各系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依据《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探索持续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路径,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地方水平,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教研教改类、工程技术类、人文社科类、思政研究类、职教体系研究类、就业创业理论研究类等相关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原则

  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坚持实践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相结合。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把握产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加快推动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

二、选题重点方向

1.职业教育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研究

2.新质生产力发展与高等职业教育适应性研究

3.高职院校数据治理研究与实践

4.二级学院教育综合评价改革研究

5.产业学院校企协同育人模式研究与实践

6.共同体、联合体实体化运行研究

7.产教融合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

8.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

9.“三教”改革创新研究与实践

10.职业教育的国际化交流与合作研究

11.专业(群)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研究与实践

12.高职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研究与实践

13.新时代“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与实践

14.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的实践创新研究

15.新时代构建教师师德师风长效机制的创新和实践

16.辅导员考核评价体系研究

17.工程技术类或人文社科类相关研究与实践

18.其他结合本职工作岗位或教学相关研究

三、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应与负责人专业特长相符。

2.课题组成员合理,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主要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报课题的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

3.1人限主持申报1项校级课题,参与课题不得超过2项。在研未结题的校级课题负责人不得再主持申报新的校级课题。

4.相同或相近题目,已被立项为其他各级各类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校级课题。

5.教研教改类、工程技术类、人文社科类课题研究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其它课题原则上不超过1年。确实需要延期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科研处提交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6.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相关选题,可参考《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

7.本年度校级课题根据此通知执行,如无特别需要,其它部门不再单独组织申报。

四、课题申报程序

1.课题负责人务必认真学习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鲁轻院字〔2023〕109号)、《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鲁轻院字〔2023〕108号)等文件,切实落实项目负责人制度。

2.课题负责人按照申报课题类别,对应填写相关类别课题的申报书及活页,报所在系院(部门)进行初审。

3.请各系院(部门)于6月21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报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打包通过企业微信邮箱发送给科研处虞湛老师。

科研处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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