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1:03 点击量:[]
各系院、各处室: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省软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3类。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为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软科学研究能力、能承担起项目核心研究内容或组织任务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根据需要,重大项目可由省外注册的单位和社会组织牵头申报。
(二)项目申报者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且实质性参与项目具体研究。青年项目申报者应在2024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
(三)项目申报者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省软科学项目,且在申报时无未结题省软科学项目;连续2年牵头申报省软科学项目未获资助的,暂停1年申报资格;2019年(含)至今未通过省软科学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根据《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当年正在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有2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前3位科研人员)有3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项目应覆盖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理论创新或决策咨询价值,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具体。
(六)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63号)规定,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软科学项目。
(八)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省软科学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九)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者均应具有良好科研信用记录。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中(登录网址: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依次经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个人、单位(法人)需使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上注册的账号进行登录。
(二)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5日。
(二)《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在科技云平台中发布。请登录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查看。
(三)申报项目受理后,在评审立项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图文信息大楼918室)
联 系 人:虞 湛
联系电话:6819748 15069354868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51080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51069、0531-51751067
科研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