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淄博市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7日 14:45 点击量:[]
各系、处室:
根据《关于进行淄博市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繁荣发展社会科学的战略部署,引导和鼓励全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大对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社会科学评奖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促进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服务。
二、参评成果条件
1.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不含年鉴和编写的一般教辅教材);
2.2017年度市社科联会同市委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组织的“2017百题调研”活动中获一等奖成果;
3.市级以上立项并于2017年完成的课题,上报时出具立项书和结项证明;
4.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被市委、市政府采纳的调研报告、建议等,在取得相应机关、部门的采纳证明后,亦可申报参评。
三、申报成果材料和上交时间
申报者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附件2)(一式二份),提交申报成果材料:文章类一式三份,其中至少有一份原件;著作类三份。
1.申报成果材料要求:文章类一式三份,其中至少有一份原件;著作类三份。
2.申报请填写《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见附件),《评审表》打印一式二份,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连同申报成果材料交教务科研处科研科,评审表、汇总表及成果材料电子稿通过OA发给张旭芳老师。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30日(星期四)17:00,逾期不再受理。
四、说明
1.本次评奖市评委会将分大类设六个学科组进行会议评选:应用组、管理经济组、社会政法组、文教一组、文教二组(基层文化及中职和基础教育)、史学组。请在《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附件2)学科门类栏目填写相对应学科,如果填报不准确,市评奖办有权调整。
2.第一作者(含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本人可另申报一项成果;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查实后将取消作者两年参评资格。
3.《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单独装订,支撑材料单独装订,上报成果请放在牛皮纸信封或档案袋内,用2号宋体将成果名称、推荐单位、作者姓名打印在B5或A4纸上,粘贴在信封正面。
4.评奖的具体工作按照《淄博市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评奖通知、实施细则、评审表均可在淄博社科网(www.zbskw.com)上查询、下载。
5.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6.我院分配申报指标为5项,届时将根据各系报申报情况组织院内评审,择优推荐。
科研处
2018年4月28日
- 附件【附件:淄博市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材料.rar】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