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1日 08:48   点击量:[]


各系(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培育项目,我校可申报培育项目,限报5项,现开始接收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申请人可参考《202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兴趣,另行设计具体题目。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办法

1.本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学院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校所报的培育项目对申报人没有职称和学位要求,除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外,所有学院在职人员均可申报。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学院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推荐指标,对本校申报的项目进行审评,择优报送。

2.申报人应按照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和《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统计表》”),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人务必于11月2日17时前将《申请书》和《统计表》电子稿通过CRP邮件发给科研处虞湛老师。由于科研处需对所有申报材料组织审核、推荐、系统上报等工作,请申报人务必按时上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21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可参与申报一个项目。(2)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一个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2.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3.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4.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图文信息大楼815室)

人:虞  

联系电话:6819748

 

科研处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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